在新版职业教育法颁布之后,个别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发布了一条解读的新闻。在其标题中就说:新职教法取消了普职分流,并将其作为新版职教法的一大亮点。
这条消息一出,随即在舆论场和社会层面引发了极大的关注。普职分流、普职大体相当,作为近几十年来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的基本定位和发展战略,一夜之间就被极个别媒体发声认为是被取消了。
但是,事实是这样的吗?
其实在这个消息第一次见诸传媒平台的时候,已经是在新版职教法颁布之后。而看到这样的标题和内容,笔者不禁心存疑惑:“嗯,是这样的吗?有这么说吗?”
所以,在查阅新版职教法原文后,笔者发现在提及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关系的时候,是在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这一部分的第14条:“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此处,包括整部新版职教法当中都并没有提到要“取消普职分流”,而是强调“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换言之,分流还是需要的,只是要通过更科学的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方式,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地办好发展好,让分流更有效果,更适宜义务教育阶段后不同类型孩子的发展,让不同类型的孩子能够进入适合他们的不同类型的教育体系当中。
而在新版职教法的第一章第三条,更是开门见山地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因此,可以说个别媒体和自媒体所发布的“取消普职分流”完完全全是误读误导。甚至可以讲,这些媒体对新版职教法没有做根本通读和完整理解,就想当然地发出了这条假消息,从而再一次引发了社会尤其是适龄学生及家长们的各种议论,搅乱了本要澄清宁静的教育氛围,再一次造成新的教育焦虑,是很不专业也不负责任的。
那么,如果通读并不算长的整部新版职教法,就能够明确感受到国家修订职业教育法的目的——整体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通道,塑造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完整体系,凸显职业教育对于国家、社会、个人发展的同等重要性,以法律形式昭告国家整体提高、发展、加强职业教育的坚定决心。
而,这样的信号,为什么会被反复误读、误解,甚至于无视?
说到底,还是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职业偏见、就业偏见、教育偏见造成的。而所有的这些偏见,并非无中生有想当然,而是的的确确在我们的社会生活、职业生活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也体现在社会价值观、个人价值观中。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劳心劳力之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思维、社会分工当中存在的待遇落差、地位落差、回报落差、价值落差也是现实存在的。这些落差影响着也决定了大家对于教育价值、教育定位、教育功能的基本判断。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种基本的成长追求、成功标准、成绩标尺,是所有家长对于子女、也是几乎所有学生个体都秉持并执着的。
在如今现实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现象中,仍然没有普遍形成一种尊重劳动的风气。我们呼吁了很长时间的“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仍然还没有普及,还没有在社会大众当中形成自觉的、主导性的判断和现实。
这就是为什么一旦面临中考之后普职分流的选择,一想到不能进入普通高中阶段继续学习,要进入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大多数家长就很难接受。这就是横亘在家长和学生面前的一道坎,也更是压在家长教育选择路径上的重大焦虑。
这就是为什么出现了一点点风吹草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们都会对此表示出极大的关注,进行选择性解读,而新的教育焦虑由此形成、叠加。
因此,说到底,还是因为这样的社会现实、教育现实造成了全社会尤其是部分家长对职业教育的不理解、不认同。同时,个别的传媒对职业教育缺乏研究,却热衷于在目前的媒体环境下追求热点、吸引眼球、刷存在感,在没有进行系统严格、谨慎科学的研究的前提下,就贸然地、自以为是地给出解读,从而误导舆论,造成了这一场不该有的误解,给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宣传普及添了乱。
而这背后所应给我们的反思,却是需要职教界、整个教育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去认真思考、直面对待的社会现实和教育现实,要着手去解决那些导致这种误读误导误解得以不断滋生的根本问题、基础土壤、周边环境。
同时,反观我们的教育资源,全国1万余所中职学校中既有很优秀的学校,也有平庸的学校,同时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管理问题、教学问题以及教学内容与社会所需和行业企业人才所急的不匹配,也让中职教育缺少了吸引力。中职阶段正是部分孩子们还处于不能进行自我管理、养成良好习惯的年龄,容易受到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诱惑而走偏。如果职校不能通过严格有效的管理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引导他们奋发向上,再经过社会评价和媒体舆论简单化、概念化、模式化、单层次、单视角的传播报道,就会造成中等职业教育的形象受损,给家长们留下了“中职教育弱”的刻板印象。
而中职教育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形成,其原因也存在于教育资源的分配、师资队伍的搭建、硬件条件的配备、社会资源的引入、校企合作的推广、专业建设的深化等方方面面的不充分不协调。这里面,既有学校的能力问题,也有相关管理部门、各级政府的重视统筹协调的问题。
因此,新版职教法才特别提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优化结构”“科学配置”“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这些词不是简简单单的语言堆砌,而是对现实问题的深刻反思,从法律层面上对于各相关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各类单位、各个部门等负有推动职教发展责任的相关方提出的法治要求。而作为法律规定的这些要求,必然会成为此后奖罚的依据。
从误读普职分流的这一条新闻,我们的确看到了当前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现实,也看到了在社会层面仍然盘根错节的旧观念、错误倾向,以及我们教育界内外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症结。我们需要去树立,需要去打破,需要去引导,更需要去落实。
这也是新版职教法出台之后,全社会包括职业院校对于整体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重大期待。而建设好作为类型的职业教育,的确需要一个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布署、推进和落实。
作者:方言